自审制度

自审制度


我公司将严格按照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的相关要求来运营并完善改进自己的平台服务。具体内容如下:
1、自审职责:网站内容由总负责人孟阳全面主持网站运营事务,针对网站内容的审核做最终的把控,对于内容不过关的部分要求自审人员重新审查。并组织内部培训工作,对企业开发、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。
内容审核人员的职责: 
(1)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; 
(2)独立表达审核意见; 
(3)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。 
2、自审流程:
我公司按照《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》规定,建立自审管理制度,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,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由3名审核人员实施,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,报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字。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运营的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实时监管,发现违规内容的要立即停止提供,保存有关记录,内容审核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,重大问题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。
    3、自审标准:依据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十六条内容,建立专组人员进行内容的审查,不允许用户在公司网页上或利用公司提供的各种服务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,一旦发现该类信息,公司将按规定进行处理:
(1)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2)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 
(3)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 
(4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的
(5)宣扬邪教、迷信的;
(6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 
(7)宣扬淫秽、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 
(8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9)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;
(10)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4、责任追究:对于在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,委员会责令限期整改并重新审查,如超过限期3天仍然未能整改完成,在公司内通报批评,并对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。
审查过程中如有违规内容未能发现,导致内容发布后仍然存在违规内容的,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, 在公司内部通报批评。
网站运营过程中使用违规素材或活动,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罚,如导致严重后果的,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。
我公司将严格按照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 、《文化部关于实施<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>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来运营并完善改进自己的平台服务。